海宁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是经海宁市国资委授权,从事城乡饮用水资源开发、供排水设施建设营运管理及国有资本经营的国有独资企业,系海宁市政府直属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岗位任职要求详见附件,工龄计算截止2024年9月19日。实习工作不计入工作年限。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8)水务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有丈夫妻子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与本次应聘。
(9)本次专设面向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2024年9月19日户籍在嘉兴市五县(市)、两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服役期间受处分的,不得报考)。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电子照片一张。报考人员需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由第三方对报考人员是不是满足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的,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30日16时),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仅可应聘1个岗位,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可再应聘其他岗位。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1.报名结束后,按资格初审结果,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5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招聘计划与面试入围对象不足1:3的,招聘的,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3.笔试、面试由海宁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
招考期间,报名人员请注意短信或电话,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不回复短信或不接电话而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
1.面试前由海宁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对面试入围对象的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定。
(1)《水务下属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考察由海宁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要求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录用。
被录用人员收到《新招录员工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相关职位按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报到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招录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解决的方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海宁市人才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