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绿水01 :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原标题:25绿水01 :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这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交所网站()。投入资金的人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公司从事的水务行业具有固定资产投入大、建设期资金需求大、流动资产占比较低的特点,债务融资方式是水务行业建设资金的重要筹集渠道。近年来随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投资项目数量大幅度的增加,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持续增加。
其中,公司投资项目建设的资产金额来源除必要自有资金出资以外,其他主要筹资资产金额来源以债务融资为主。未来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仍面临较大的融资需求,债务规模有可能继续攀升,公司的偿债压力将相应上升。
供水价格这一块,依据公司与相关政府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公司因扩大再生产、生产能力改扩建、设施更新等问题造成成本上涨,符合中国法律规定及协议约定的价格调整条件时,可以向当地政府及有关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供水价格的申请。但价格的调整申请需经过价格监审部门的成本监审并需要履行一系列程序,因此,企业存在供水业务成本上升,而供水价格不能及时得到调整导致的风险。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这一块,依据公司与相关政府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标准原则上以三年作为一个调整周期,每个调整周期届满前,公司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提出调价申请。如因污水处理和排放标准调整、服务范围扩大等原因,需要公司投入资金对污水处理设施及工艺进行新建、改造或扩建以满足新的条件要求,或政策性因素及社会价格因素,导致公司成本大幅度上升,公司可在价格调整周期内向当地政府提出临时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标准的申请。虽然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标准的调整最终由公司与当地政府协商确定,但若公司提出调价申请,却未能与当地政府及时达成一致,则存在污水处理服务成本上升而污水处理服务价格标准不能及时得到调整的风险。
公司向用户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为政府非税收入,需全额上缴国库,之后由当地政府按结算污水处理量和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标准按月向公司计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受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环节和审批程序的影响,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存在未能及时结算的风险,可能会引起应收账款的增加,对公司资金流动性造成一定的影响。2022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较 2021年末增长 88.34%,主要系应收污水处理服务费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较 2022年末增长 60.67%,2024年 9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较 2023年末增长 48.49%,主要系应收污水处理服务费增加所致。公司应收账款增加将同时增加应收账款回款的管理难度,若无法及时回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发行人原任董事、监事任期于 2021年 7月 19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召开相关会议进行换届选举。部分人员变动已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在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部分人员变动已经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在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部分人员变动已经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在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2日召开了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全员会议,选举陆春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相关工商备案登记手续正在办理。
发行人于 2023年 3月 30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桂市监处罚〔202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发行人做出责令改正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以及上缴罚没款金额合计
3,801,059.87元的处罚决定。公司现已停止了违规收费的行为,并于 2023年 4月 10日按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清退多收款及全额缴纳罚没款。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合法合规经营,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六)发行人 2022年度以来盈利和净利润同比一下子就下降的风险 2022年度,发行人实现的盈利为 19,076.2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64%,发行人实现的纯利润是 16,383.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4.40%,2023年度,发行人实现的盈利为 9,698.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9.16%,发行人实现的纯利润是 7,351.5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5.13%。
2022年发行人盈利与净利润下降的根本原因是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6,031.77万元,增长幅度为 59.15%。2022年度发行人有息负债增加,利息支出随之上升,以及部分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导致利息资本化减少,费用化利息同比增加 9,308.67万元,结转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最重要的包含新改扩建的自来水厂与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加压站等设施;并且 2022年发行人外币借款因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失同比增加 6,549.72万元,上述问题造成发行人 2022年度财务费用增长明显。
2023年发行人盈利与净利润同比一下子就下降,首先,发行人 2023年有部分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结转固定资产主要金额约为 18亿元,结转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最重要的包含新改扩建的自来水厂与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加压站等设施。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后需计提折旧,折旧摊销费、修理及管网维护费增加,导致 2023年毛利润同比下降 2,438.96万元;其次,项目计入在建工程阶段,其融资利息支出资本化,但结转固定资产之后新完工的水厂融资利息支出费用化,计入财务费用,费用化利息同比增长 4,995.76万元;最后,由于2023年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合同资产账龄增加,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相应增加,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另外的应收款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等信用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增加,2023年信用减值损失增长 2,831.34万元,对净利润造成一定影响。
发行人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加快拓展主业服务范围,促进营收有效增长;推进项目建设,慢慢地加强主业发展基础;加强管理与技术创新,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发挥制度保障作用,提升企业规范运作水平;强化筹融资管理,保障企业经营发展的稳定。未来若成本水平仍持续上升,可能将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250,091.17万元、-201,204.30万元、-158,946.16万元和-102,718.98万元。报告期内,为逐步扩大公司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的覆盖范围,公司加大了供水以及污水处理设备的建设力度,资本性支出较大,导致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均为负数。未来发行人若持续加大投资力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将进一步流出。
发行人为应对持续增长的用水和污水处理需求,以及适应国家对环保行业日趋严格的监管标准和南宁市城市持续不断的发展,需加大供水和污水处理设备建设、改造的投入。截至 2024年 9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规模较大,未来预计仍需要一定金额的投入,资本性支出的规模较大。如果发行人未来逐步扩大融资规模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将对发行人的对外融资能力及内部资金运用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58,230.66万元、-7,259.89万元、-8,521.02万元及 2,769.12万元,2021年-2023年内现金流量净增加额持续为负。尽管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现金的能力较强,公司经营业绩具备比较好的现金流支撑,并且发行人通过发行债券、银行借贷等直接、间接融资渠道获得筹资现金流入,但为逐步扩大公司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的覆盖范围,发行人加大了供水以及污水处理设备的建设力度,资本性支出较大,导致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大额为负,现金流量净增加额持续为负。若未来发行人继续扩大资本性支出,现金流量可能会持续净流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71,659.49万元、59,505.48万元、55,908.99万元及 36,274.21万元,发行人 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2.23%,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16.96%,系日常生产经营开支随业务量增加而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6.04%,主要系 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规模较2022年度会降低所致。2024年 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4.61%,主要系 2024年 1-9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规模较去年同期相比会降低所致。若日常生产经营开支与收入的变动幅度仍无法匹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可能会持续下降。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行情报价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主体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包括:1、面临较大的投资压力。截至 2024年 9月底,企业主要在建及拟建水务项目尚需投入 58.59亿元,仍存在比较大的投资需求。2、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回收较为滞后,收入实现质量有所下滑。
2021-2023年末和 2024年 9月末,以应收污水处理服务费为主的应收账款增长较快,2024年 9月末为 25.91亿元。同期,公司现金收入比持续下降,2024年前三季度为 58.63%,收入实现质量有所下滑。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回款较为滞后,需持续关注污水处理服务费回收情况。3、债务负担较重,短期偿债指标表现较弱。2021-2023年末和 2024年 9月末,公司全部债务持续增长;截至 2024年 9月底,公司全部债务 147.58亿元,资产负债率、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和长期债务资本化比率分别是 78.35%、75.45%和 71.99%;同期末,企业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现金短期债务比分别为 83.96%、83.33%和 0.32倍,整体看,公司短期偿债指标表现较弱。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含)。2023年末发行人净资产为 467,643.44万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7,734.88万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没办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按照预期在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和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期债券仅限于专业投资者范围内交易,发行人亦没办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金融货币政策的变更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由于本期债券发行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获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1、发行人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债券置换、债券购回、到期兑付等,下同)或应计利息(以下合称还本付息),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当发行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时,本期债券持有人同意给予发行人自原约定各给付日起 90个自然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全额履行或协调其他主体全额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则发行人无需承担除补偿机制(或有)外的责任。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有息负债。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的具体金额。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计划需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几率发生调整,发行人应履行公司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决策审批,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公开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依然符合有关规则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经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审议通过,广西绿城水 务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人民币 20亿元的公司债券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 方式获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制作 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制作 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摘要》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并在发行前公告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 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 其变更和补充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 南宁建宁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4年 7月 24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74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20亿元。
(十五)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本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 2023年 10月 20日召开的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2023年 11月 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4】1074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20亿元(含 20亿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