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衡发改审【2023】124号文
2.1.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衡南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1.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衡南县云集街道、车江街道、向阳桥街道、茶市镇、铁丝塘镇、泉湖镇、谭子山镇、粟江镇、洪山镇、花桥镇等10个乡镇(街道)的17个行政村。
2.1.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将采用“厌氧池+人工湿地”污水净化系统工艺,应用“一管到底”模式治理农村里的生活污水。项目共建设人工湿地集中式污水处理站13座,总处理规模490t/d;生活垃圾采用新建垃圾转运站进行处置,该项目在衡南县6个乡镇(街道)8个行政村新建8座圾中转站(其中县级财政筹集资金已建泉湖镇红湖村生活垃圾转运站1座);(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
2.2计划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合同约定中标人对本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工程全面负责。
2.4.1.设计要求的品质衡量准则: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行政主任部门的审查。
2.4.2.施工要求的品质衡量准则:符合《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品质衡量准则为合格;
2.4.3设备及材料采购要求的品质衡量准则: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要求。
2.5 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 2000 年第 279 号令及建设部 2000 年第 80 号令要求保修,文件未注明的工程建设项目保修期为1年;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6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上为准。
3.7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8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9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
3.11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投标时不要求提供,其中标后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设计人员一定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1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和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 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0日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主管部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322国道南100米 建筑设计企业: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