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水资源办理条例》、《江苏省城乡供水办理条例》、《江苏省方案用水办理办法》、《常州市节约用水办理办法》、《常州市非居民用户方案取用水办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5年度用水方案,请各单位仔细贯彻执行。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常州城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一切运用地表水、地下水及运用公共供水年用水量达10000立方米以上(含10000立方米)的取用水单位(以下简称方案用水户)实施方案用水办理。
1. 各方案用水户应依照《江苏省方案用水办理办法》规则,在收到用水方案之日二十日内,填写常州市方案用水户2025年用水方案分配表(附件2)报常州市水资源服务中心存案。
2. 方案用水户因建造、出产、运营等需求调整年方案用水总量的,应依照《江苏省方案用水办理办法》规则,填写常州市方案用水户用水方案调整请求表(附件3),向常州市水利局提出调整请求。
1. 方案用水户应做好用水计算作业,建立健全用水原始记录和计算台账,每月5日前经过常州市节水办理信息系统报送上月用水状况报表。
2. 常州市水资源服务中心将以用水方案为根据,对各单位用水方案执行状况做查看。超方案用水的,将依照《常州市非居民用户方案取用水办理规则》对超出部分的用水量进行累进加价收费。
3. 用水方案查询、分配及报表报送等相关作业均可登录常州市节水办理信息系统来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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