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管控为切入点,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环境不断改善,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全省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55.6%(国家下达任务为24.4%),较2023年底的21.5%提升34.1个百分点。
一是摸清底数分类别。组织各地依据行政村区位条件、常住人口数量及分布、农民生产生活习惯、资源化利用条件等,将全省13694个行政村分为三类,即环境敏感的为一类村庄,环境较为敏感且人口较为聚集的为二类村庄,环境不敏感、环境承载力相对较大、人口较为分散的为三类村庄。
二是积极试点寻突破。印发《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手册》《贵州省2024年度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方案》,指导各地优先选择4000余个三类村庄以“三基本”为目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管控。以“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为导向,分类就地实施资源化利用,激活存量,扩大增量。注重经验总结,充分发挥示范效应,以点带面促进数量整体提升。截至目前,全省新增完成467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
三是强化评估求实效。统一成效评估标准,印发《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成效暨农村环境整治成效常态化调研评估工作指南》,规范和指导各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管控成效评估工作。细化工作模式,设置“任务部署—现场检查—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工作流程。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立行立改与限时整改相结合,形成工作闭环。同时,指导各地举一反三开展自查,确保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取得群众可感可及的实效。截至目前,对2400余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管控成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