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缴纳水费,供水单位能擅自中止供水、限水吗;结算水表坏了,出现“天价水费”怎么办;漳州将如何推进节约用水管理……2月22日,漳州市住建局召开媒体吹风会,《漳州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规范城市供水管理和节约用水管理等。
《办法》明确,城市供水设施应当依法实行竣工验收制度。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对供水水压要求超过市政供水正常压力的,应当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居民居住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标准规范,经供水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理洗涤消毒,委托有资质的水质检验测试单位进行水质检测,并且将清洗消毒情况、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办法》还明确,新建城市住宅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统一维护管理。已建城市住宅供水设施,经供水单位检查验证合格后,由供水单位负责运行维护管理。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费用,计入供水单位经营成本,通过供水价格统一核算。用水户自建的自结算水表至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取水口的供水设施(含结算水表),经验收合格后移交供水单位统一管理,维护和更新费用由供水单位负担。尚未移交供水单位运行维护管理的城市住宅供水设施,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人负责维护管理。
《办法》还规定,物业管理区域有多家供水单位均具备供水接入条件的,用水户可根据独立物业管理区域选择其中一家供水单位供水,决定程序按照物业服务有关法律和法规执行,原供水单位和用水户选择的新供水单位予以配合。
用水户按照实际用水量规定期限内缴纳水费,逾期缴纳水费,经供水单位通知后仍不缴纳的,自逾期之日起对欠缴金额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逾期60日仍不缴纳水费的,供水单位可根据国家规定的程序采取限制用水措施。供水单位采取限制用水措施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户。用水户足额补缴水费后,供水单位理应当在12小时内恢复供水。
《办法》明确,结算水表存在严重故障的,用水户应当及时告知供水单位,供水单位理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维修或者更换。结算水表出现故障导致没办法正常计量,供水单位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估算水费;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发现故障前三个抄表周期的平均用水量估算水费。《办法》还规定,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时,供水单位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到场抢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