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中市,为了加强农村供水的管理,维护供水与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水源安全与使用的有效性,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汉中市于2024年8月16日在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通过了《汉中市农村供水用水条例》。这部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汉中市在农村水资源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一、关于条例的整体内容和背景本条例是为了应对日渐增长的农村供水需求和水资源管理的复杂性而制定的。涵盖了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供水与用水、法律责任等多个角度,为农村供水的安全与高效提供了一系列制度保障。条例明确了农村供水是指向城市建成区外的镇、村居民提供的生活和生产用水服务。强调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节约用水的重要性。
二、规划与建设的规范化条例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供水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中,确保资金的保障与管理体制的完善。尤其是在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方面,条例精确指出政府投资为主,鼓励社会资本与受益群众共同参与,并要求所有农村供水工程一定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与施工。
此外,条例号召加大对农村分散式供水的扶持力度,以切实提高亿万农村人口的水生活品质。
三、经营与管护的新模式本条例的重心之一在于农村供水工程的经营与管护。首先,产权所属方需明确运行管护的主体,从而保障供水的有效性与连续性。对于集中式供水工程,条例鼓励专业化供水单位做管理。为了确认和保证供水安全,条例还要求县级以上水行政主任部门定时进行设施检查与故障处理,确保农村供水设施完好无损。
四、供水与用水的法律责任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供水单位与用水户的权利与义务。供水单位一定要保证供水水质、水量达标,并定期提供水质检测报告。同时,用水户需按时缴纳水费,维护和管理家庭入户供水设施,避免因疏忽而导致水源浪费和设施损坏。
若违反供水条例的行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经济处罚。这不仅是对供水权利的保护,也是对乡村水资源的可持续管理措施。
五、社会参与与公众意识的提升为了逐步提升社会对于农村水资源管理的认识,条例鼓励媒体与社会组织热情参加农村供水的公益宣传与舆论监督,提升居民的安全用水、节约用水和有偿用水的意识。
六、总结汉中市农村供水用水条例的通过和实施,将有效促进农村供水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逐步提升农民的生活品质。这部条例的实施,是汉中市为建设美丽乡村,构建良好的农村水环境所迈出的重要一步。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