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徽省节约用水法令》《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方法》《安庆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方法》等文件精力,结合我县实践,现就树立县城区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准则的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施行规模为我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户。
1、榜首档水量为方案(定额)水量,保证用水单位正常出产、运营需求,其方案用水(定额)由县水利局依据《安徽省职业用水定额》核定。
3、第三档水量为超越方案(定额)水量50%及以上的部分。用水方案(定额)以年度为周期核定。
上述根本水价为城区自来水非居民用水基准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各种代收费用。
对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峻超越规范等职业实施更严厉累进加价准则,凡经有关部门确定并发布的约束类、筛选类企业,第二档、第三档水量别离在上述加价规范基础上加价0.5倍和1倍。
超定额加价水费结算周期按年为周期履行。加价水费由供水企业担任征收,大多数都用在供水企业管网和户表改造、完善计量设备和水质提升等;也可提取特别的份额,用于奖赏节水成效杰出的企业。详细奖赏方法另行拟定。
本告诉自发布之日起履行。供水企业要严厉履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准则,采纳多种形式宣扬超定额累进加价准则的重要意义,仔细做好方针宣扬解读作业,自动承受顾客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