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魏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统一招聘方式来进行。按照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检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择岗位、聘用等步骤进行。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岗位为魏县乡镇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1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6名,定向招聘岗位5名,分别为: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19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0名,定向招聘岗位5名;
凡涉及到学历(留学回国人员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户籍等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11月24日。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1年11月24日及以后毕业)、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1年11月24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定向招聘岗位”是指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河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的,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合格证等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2.“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1月24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
8.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高级工班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报考者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丈夫妻子的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丈夫妻子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纳考务费的方式来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真实的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应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标准要求,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正常的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驳回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11月30日17:30考生信息锁定,驳回修改端口关闭,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也不能再修改信息(建议考生切勿在接近报名截止时间时报名,若发生误填、错填、耽误缴费等情况将无法修改)。
(4)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即完成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缴费后不予退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的考生改报其他合乎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岗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魏县党政网进行公布。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到魏县县委组织部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或低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共同组成。
2.笔试命题。笔试试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委托拥有相对应资质的单位命题、组卷、制卷、阅卷并签订协议。
3.笔试分值。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4.笔试要求。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卡。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地点见魏县党政网站通知。考生须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5.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魏县党政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在魏县党政网站公布,《资格复审确认单》在报名系统自助打印。考生需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居民户口簿(配偶符合户籍条件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页,或父母、公婆、岳父母的户口页)。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退伍证等。
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来复审。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由高到低的顺序对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1.面试要求。《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面试地点见魏县党政网通知。应聘人员须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卡。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来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每名考生面试时间8分钟。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组织协调、决策分析、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以及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相关专业相关知识等。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分在同组、同场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5.面试命题。为公平、公正,面试试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有关高校和确定面试内容并签署协议。
6.邀请评委。本次面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聘请异地评委并签署协议。评委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和专业水平,有面试工作经验;(2)作风正派、处事公道、严守工作秘密;(3)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面试进行打分,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考点现场公布。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9.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并签订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问题导致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要不要回避等情况。应当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形成的考察材料负责。考察组成员与考察人选之间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的,应当报告并回避。考察前,应当对考察组成员进行培训,提供考察人选的有关情况,明确考察内容、考察程序、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等。并审查人事档案、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完整。
因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问题导致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岗顺序。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不是聘用。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用人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计划、资格审核检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择岗位、聘用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考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凡因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结合岗位性质,本次招聘岗位主要面向热爱乡镇工作,有意愿扎根魏县、服务基层的返乡大学生。
(五)本次招聘工作所需考务费用及招聘产生的相关联的费用,从报名考务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六)本次招聘方案由魏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解释。因工作需要,经魏县2023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部门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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