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建设项目-2023年绿园区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招标公告本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建设项目-2023年绿园区工程建设项目全 过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产金额来源为国有资金101.22万元,招标人为 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对外招标。规模:涉及50个小区及企业和事业单位,西部片区绿园区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铁西01 汇水区小区分流改造工程、铁西09汇水区小区分流改造工程。(001)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建设项目-2023年绿园区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001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建设项目-2023年绿园区工程建设项目 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投标人资格能力有一定的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 人独立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并完成过 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承担能力: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为本单 位在职人员,具有5年以上造价工作经验;3.其他人员要求不少于4人,均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6.具有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情况良好。 (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 需提供一份财务情况良好承诺)。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7日08时30分到2023年05月06日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