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则,导致产生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为提示大众在生活中怎么防止,现将法令中易产生违规的行为进行总结。请广阔新老用户及时了解,能够对您供给协助: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移动、撤除依法划定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维护区地舆界标和警示标识。
依据《齐齐哈尔市城市供水用水处理法令》第三十六条规则,对违背以上行为由城市供水行政主任部分责令整改,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假造或私行撤除、敞开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组织加封的用水计量用具封印;
(四)改装、损坏、倒装、撤除、回拨、关闭用水计量用具使其少计量或许不计量;
依据《齐齐哈尔市城市供水用水处理法令》第三十六条规则,对违背以上行为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任部分责令整改,能够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七)在城市供水设备安全维护范围内爆炸、打井、采掘、挖窖、墓葬、采砂和取土;
(八)向城市供水设备倾倒或许堆积废物、残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或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质;
依据《齐齐哈尔市城市供水用水处理法令》第三十九条规则,对违背以上行为规则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任部分责令期限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许导致十分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伍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4.城市供水企业对其处理的供水设备进行全方位查看修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和阻遏。
5.用水计量用具的装置应便于读数、修理和替换。制止在用水计量用具周围设置障碍物或许占压物。
6.新装、改装、搬迁用水计量用具以及改动用户个人信息和用水性质的,应当到城市供水企业处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