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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丨六强化开展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擦亮美丽乡村生态底色

发布时间:2025/01/16       来源:党群工作

  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的重要内容,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为全面提高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全县人居环境,玉溪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组织乡镇(街道)全面系统排查辖区内自然村的信息、周边生态环境敏感程度、治理模式、收集系统农户覆盖率等信息,严格管控数据质量,实事求是,切实提高国家、云南省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全面摸清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现状底数,动态清零农村黒臭水体。印发实施《易门县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易门县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科学指导全县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分批有序推进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提供支撑。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简便易行,投资节约、运维节省”的原则,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根据我县村庄地形地貌、排水去向和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等,对坝区和山区半山区,以及位于饮用水水源地等水生态环境敏感区村庄,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治理模式。坝区和饮用水水源地等区域村庄尽量纳管并入城镇污水管网,不具备条件的分片建设集中、分散式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可选择采用厌氧池+A2O或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SBR+人工湿地/土地渗滤等组合工艺实施生活污水处理,鼓励尾水资源化利用。山区半山区村庄鼓励采取以分户、分片的方式多点收集,建设“小三格”、“大三格”、稳定塘等生活污水实用治理设施,达到相关标准后就近就地用于农田等灌溉。截止目前,全县54个行政村,完成治理的行政村37个,治理率68.52%。

  建立乡镇(街道)集镇区与周边村庄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机制,推进乡镇(街道)污水收集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实行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乡镇(街道)镇区,周边村庄优先采用纳管模式接入乡镇(街道)污水管网一并处理,不具备纳入乡镇(街道)污水管网处理条件的村庄,应建设相应的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对未开展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的乡镇(街道)集镇区,应将周边村庄生活污水纳入乡镇污水处理一并规划、实施。

  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县属有关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加强协作将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与乡镇生活垃圾污水、农村改厕和农林生产、乡村文旅产业开发等有机结合,联合住建、农业、文旅、水利等部门,整合行业资源,协同推进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乡镇(街道)作为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审批、用地征收、施工建设和后期运维保障等工作,治理成效纳入地方党政领导述职重要内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重要事项。

  为规范易门县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通过重大决策程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印发了《易门县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运维责任主体、运维资金保障机制和监督管理要求等,不断提高治理设施运行管护水平,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各乡镇(街道)印发辖区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积极探索多种方式运维管理,确保建成设施正常运行。着力解决全县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使用不规范、运行监管不到位、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杜绝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晒太阳”、治理标准不高、监管措施缺失等现象,切实提高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能力。截至目前,全县54个行政村688个自然村,分散式污水收集处理设施138套。

  以乡镇(街道)为单元,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报送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因河(塘、沟渠)施策,合理选择技术模式,开展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的清河行动,避免沟渠、河道堵塞形成黑臭水体,严格管控厕所粪污直排外环境;合理制定清淤疏浚方案并组织实施,在满足防洪和排涝要求的前提下,维持池塘、河道、渠道等农村水体的自然岸线,采用生态净化手段,有效去除污染物,促进农村水生态系统健康良性发展。截至目前,全县暂未发现有农村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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