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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济南市城市供水服务区域内居民阶梯水价有关问答?

发布时间:2025/03/14       来源:科技创新

  答:根据济南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济南市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济价格字[2015]26号)规定。2015年5月1日起,对已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水价;非“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水和非居民用水价格也进行统一调整。

  答:以户为单位做核算,按户籍人口为准,户内人口4人以下的不需办理手续,户内人口5人及5人以上的家庭,每户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用水基数3立方米,即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6立方米,并自多人口签约登记次月起计算。

  答:居民阶梯水价以日历年为实施(结算)周期。居民阶梯用水量基数按年核定、两个月抄表一次、逐月累进的原则计算。

  答:未实施户表改造的居民用户,水价暂按第一阶梯水价标准执行。阶梯水价实施一年后,对仍未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水户,将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适当加价。需要办理一户一表业务的用户,应与供水企业联系办理相关业务。

  答:(1)实施阶梯水价的居民用户,因房屋转让(如继承、买卖、赠与等)发生产权变更时,用户应到供水企业办理更名过户手续,自变更次月起,重新按照年内剩余月份、人口数量、用水量进行各阶梯用水基数与阶梯用量核算。

  (2)户内人口5人及5人以上的家庭,每户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用水基数3立方米,即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6立方米,并自多人口签约登记次月起计算。

  答:是指一户家庭(一套住宅),在住宅以外公共部位安装一只贸易结算水表,由城市供水企业按户计量、收费的新建、改造工程。这一工程从原贸易结算水表起,更新户外管道、用水户住宅内立管、安装贸易结算水表并与用水住宅内一个接点就近连接。工程完工后,由城市供水企业抄收到户。

  (1)户表改造申请资料(含用户代表委托书、用户个人信息登记表、户表改造申请表)。备注:所有资料须用户签字或单位盖章。

  答:(1)济南市城市供水服务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水户。

  (2)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且房产地址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地址、用户水表登记的用水地址应一致;

  (4)“一户多人口”用水应由房产所有人、户主或其委托的户籍其它成员申请,居住租赁房产的用户不能办理“一户多人口”用水申请;

  (5)居民常住共同生活的亲属须在5人及5人以上。具体认定标准:原则上以居民户口簿登记人数为依据认定;

  (6)因“人户分离”等原因存在非户籍注册的常住共同生活的亲属的,应持当地居委会开具的非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或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居住证明到水务集团营业网点申请“一户多人口”用水;住宅由单位统一管理的,可由房屋产权人所在单位开具非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7)非济南市户籍的家庭常住成员应凭“居住证”申请“一户多人口”用水,属于不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应提供长期居住的相关依据,由水务集团辖区营业网点受理、登记、核实后,予以调整阶梯水量分挡基数。

  ⑥常住人口居住证明(需住宅地址所属居委会盖章;住宅由单位管理的可有所在单位盖章)。

  ⑥常住人口居住证明(需住宅地址所属居委会盖章;住宅由单位管理的可有所在单位盖章);

  ②所有人口身份证;③常住人口居住证明(需住宅地址所属居委会盖章;住宅由单位管理的可有所在单位盖章)。

  ④需去各个营业所的主所(历下:文化西路营业厅,市中:经七纬四营业厅、玉函路营业厅,槐荫:南辛东街营业厅,天桥:堤口路营业厅,西客站:腊山河东路营业厅,东区:所有网点)办理入户调查。

  答:“一户多人口”用水协议有效期为2年,居民用户应在签约有效期到期前两个月,到供水企业办理“一户多人口”用水协议续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不再按“一户多人口”用水政策执行,恢复默认人口数4人。 “一户多人口”用户在2年有效期内如有变动,应及时到营业窗口办理人口增减手续。

  答:公租房、廉租房居民也执行阶梯水价。公租房、廉租房居民用户申请“一户多人口”用水政策,应提供与政府部门签订的租房合同和居民户口簿原件,租房合同中的地址应当与用水地址一致。

  问:房屋租赁时阶梯水价分档基数是否重新核定?租房用户当前已开出了居住证明,能不能办理多人口业务?

  答:房屋租赁(不改变用水性质)时居民阶梯水价分档基数不作重新核定,实施阶梯水价的居民用户因房屋出租发生租赁关系时,租赁双方应自行就水量与水价计算及合理分担问题通过租赁协议予以确定。供水企业将延续年水量累计,不因用户租赁关系的变更重新核算阶梯水量基数。 如出租房屋变更用水性质时,需住宅产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或房产证明到供水企业营业部门提交申请变更用水性质的手续。

  (2)关注济南水务集团官方微信(微信号jnwater82612319)查询水费;

  (5)到水务集团营业厅打印水费详单。如用户要去柜台查询需携带身份证、提供给水号进行查询,若用户选择自助查询机器自己操作查询,只需要出示给水号即可;

  (6)登录山东省公共缴费平台(或者手机登录山东省公共缴费平台WAP版(自助查询;

  (7)移动手机用户可编辑短信给水号(如1234567)发送到,按照系统提示回复编辑短信定制;

  答:根据物价局济价格字【2015】26号文件第七条规定:为缓解水价调整后对困难居民家庭带的影响,对我市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给予水价补贴,补贴标准自原每月6.5元提高到19.1元,由原渠道民政部门发放。

  问:外地人购买二手房后,因户口都不在该地址,造成居委会不予开具? 答:水务集团是按照济南市物价局下发的济价字【2015】26号文执行,并提供“一户多人口”业务。水务集团同样是执行单位,建议居委会针对该问题咨询上级部门或物价局。

  答:当前水价是由原济南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济南市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济价格字[2015]26号)规定,水务集团仅是执行部门,而非制定部门。可建议用户咨询水价制定部门。

  答:申请人携带有关的资料需到居住区域水务集团营业网点申请办理(历下:文化西路营业厅,市中:经七纬四营业厅、玉函路营业厅,槐荫:南辛东街营业厅,天桥:堤口路营业厅,西客站:腊山河东路营业厅,东区:所有网点)据实申请填报《“一户多人口”阶梯水量调整申请》工作人员查验资料5个工作日审核登记信息按核定人数调整“一户多人口”阶梯水量分档基数水务集团不定期核实抽查用水人口信息,据实调整阶梯水量基数并重新核定当年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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