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污水处理设备事关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和人居环境改善,对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2022年3月以来,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浩率领省人大环资委与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就乡镇污水处理设备建设运营情况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本刊刊发调研报告部分内容,以飨读者。标题为编者所加。
建制镇污水处理设备已实现基本覆盖。近年来,我省通过实施《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备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全面启动乡镇污水处理设备建设。截至2022年9月底,全省1476个乡镇(其中建制镇1084个、乡392个,不含城关镇)中,有1003个建制镇已建成(接入)污水处理设施,设施总数1099个,设施覆盖率92.5%,较2018年底增长72个百分点。有90个乡建成(接入)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23%。污水处理设计总规模每天132.4万吨,建成配套管网总里程6829公里。
主要采用PPP、EPC和政府自建等建设模式。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中,45%采取PPP模式建设,21%采用EPC模式建设,34%采用政府自建模式。PPP项目有59个,政府方出资比例大多数为20%或10%,最高的为49%。社会资本方既有北控水务、中国水务、北京首创等中央、省外企业,也有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湖南轨道产业投资、湖南湘新水务环保等省内企业。据初步统计,2010年以来,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累计完成各类投资277亿元。
政策支持体系和全过程智慧管理基本形成。省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出台了财政奖补、污水处理收费、智慧管理、运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等十多个配套政策文件。按照“建设全过程、资金全链条、厂网全方位、乡镇全覆盖”的要求,建立全省乡镇污水治理信息系统,全省所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全部入网,实施智慧水务管理。
约78%的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明确专业运营维护单位。已建成的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中,约78%已与专业运营单位签订运营协议,其余22%的污水处理设施,由于多种原因,暂由施工方或主管部门代管。据调研了解,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运行成本约每吨1.5元。
66%的建制镇开征了污水处理费。省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完善全省乡镇污水净化处理收费政策和征收管理制度的通知,具备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乡镇应当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按生活用水每吨0.85元,工业用水每吨1.2元的标准同步开征污水处理费。全省已开征污水处理费的有661个建制镇,实质性收费的116个,分别占66%、11.6%。
污染物削减效果明显。以稳定运行一年多的洞庭湖区三市一区为例,湖区307个乡镇的391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总设计处理规模每天38.78万吨,实际处理量每天24.61万吨,运行负荷率为63.4%,平均进水COD(化学需氧量)浓度为每升78.5毫克,平均进水TP(总磷)浓度每升1.825毫克,出水COD、TP分别达到每升19毫克、0.275毫克,均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COD每升60毫克,TP每升0.5毫克)。年削减COD 5344吨,削减TP 139吨。
总的来看,我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已取得阶段性成绩,在全国位居前列,但几个明显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管网建设待加强。我省农村人口密度相比来说较低,居住较为分散,收集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设备进入水质水量极不稳定,进水浓度普遍偏低,处理设施难以发挥应有效能。特别是末端接户管网建设缓慢,大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仅含主干管工程,支管和接户管建设需要挨家挨户调查设计、协调、施工,难度非常大。据初步测算,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接户管网建设缺口约4500公里,按每公里40万元的接户管网投资标准测算,接户管网资金需求约18亿元。雨污分流不彻底,一些乡镇沿用原有管道系统,不少管网老化破损,雨水和地下水混入污水管网,根本达不到污水处理的效果。如宜章县瑶岗仙镇集镇建成区面积约1平方公里,管网设计规模3.8公里,实际仅建成约0.6公里,污水管网完成率仅为16%。
二是运营资金缺口大。我省乡镇财政普遍薄弱,省财政每年的奖补资金相对巨大的运营费用也是杯水车薪。四年行动完成后,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总规模将达到每天145万吨,按运行负荷率50%、吨水运行成本1.5元计,2023年运行的成本将达到4亿元,随着处理水量增加,最终年经营成本将在6亿元左右,各级财政面临的压力巨大。按照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完善全省乡镇污水净化处理收费政策和征收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自2020年起,当年建成(接入)污水处理设备的乡镇,年内必须开征污水处理费。但调研发现,661个已发文要求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建制镇中,有545个镇没有实质性收缴污水处理费。另据省发改委统计,2022年上半年仅有46个乡镇完成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达标任务。已经实质收缴的地方,收缴金额也与运营费用总开支相差甚远。以澧县为例,2021年全年收取污水处理费约200万元,运营费用开支660万元,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仅占总运行的成本30%,运营费用缺口达到70%。
三是运营效率需提升。全省涉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PPP项目有59个,项目类型有城乡一体、供排水一体、污水垃圾一体、多个乡镇打包或单个乡镇等项目组合方式;项目实施方式涵盖了BOT、TOT、ROT等;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30年或接近30年,期限最短的只有12年;政府方出资比例大多数为20%或10%。调研发现,大多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不高,一是运维单位比较繁杂。有的一个县区有几家公司参与运维服务,有的公司只负责了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规模效益不明显。二是运维管理方案缺失。大多运维单位未结合乡镇经济发展特点和居民生产生活规律制定科学化、针对性的运维管理方案。县级政府监管责任未能全面落实,全流程的闭环管理有待加强。
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确指出:“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改治理。”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上的水准,提出如下建议。
加强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效能。设施建好后,吃得“饱不饱”、转得“好不好”,就看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的质量和接驳的数量,要按照“应接尽接、应收尽收”的要求,重点做好人口密集区域的排水户纳管工作,接户管建设信息应录入乡镇污水治理信息平台,提高污水收集率,逐步消除管网空白区。
强化经费保障,保障设施持续运行。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完善全省乡镇污水净化处理收费政策和征收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建立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由财政支持、使用者付费、争取省奖补资金和其他支持构成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政府投资建设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经费应当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原则,指导各县(市、区)积极探索以“伴水征收”、或按人口定量收费等多途径的收费方式,进一步细化收费政策和实施细则,解决收费障碍。积极争取中央、省里转移支付资金或其他政策项目奖补资金,整合用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税务部门要按国家相关规定对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减免所得税,电力部门要对污水处理项目用电实行优惠电价等,共同促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优化运营模式,提升运行维护能力。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县域统筹、打捆实施,引入社会资本统一建设运营,形成规模效益。实行集中污水处理厂与分散式解决方法有机结合,鼓励专业型公司可以提供多元化的乡镇污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结合县域打包推进的建设模式,将县域内项目集中统一管理,化解乡镇各自为战、监管不到位的矛盾;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运营,引入专业公司运营,健全规范运营管理模式,提高运行效率。
加强运行监管,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镇(乡)“四级联通、实时共享”的湖南省乡镇污水治理信息系统,实施智慧管理,并定期通报运作情况。探索建立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建设后评估制度,对建成运行一年以上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开展评估,结合环评报告等文件和人口数据等因素,调查污水处理设施的服务范围、服务人口、季节特征、居民生产生活特点、管网建设、设施运行、水环境质量影响等真实的情况,总结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运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优化建设运行方案。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实行“省级统筹管理、市州指导督促、县市负责监管、乡镇保障运行”的组织管理模式,省级层面要制定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运行维护监管考核办法,指导运维责任单位编制科学化、规范化的运维方案,并将乡镇污水运营效能指标纳入对县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一竿子到底”的运维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