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1日,我公司组织召开了咸丰县魏家堡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咸丰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和特邀3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作情况,听取了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联的资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要求,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本项目为二级加油站,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404.71m2,总建筑面积5041.18m2。主要建有业务用房、充电区和加油区,业务用房位于地块内北侧,总建筑面积2906.6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535.58m2,半地下建筑面积为1371.06m2;充电区位于地块中部,设置4台双枪充电桩;加油区位于地块南侧,加油站房建筑面积1558.74m,加油罩棚建筑面积575.8m,设置4个地埋式双层储油罐于加油罩棚底部,其中40m3汽油储罐3个、40m3的柴油储罐1个,储油总容积为140m3(柴油折半计算),设置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2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2台。并配套建设了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供电、通讯、环保、消防等设施。项目实际总投资8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12万元。
2021年1月,湖北固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咸丰县魏家堡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月18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以“咸环审[2021]4号”文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工程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2024年4月竣工投入试运行。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的基本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因此,本项目未出现重大变更。
加油站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加油区员工和外来司乘人员生活废水、充电区及业务用房生活废水以及地面冲洗废水。项目加油区和业务用房生活废水采取三级化粪池做处理,地面冲洗废水采取隔油沉淀池做处理,生活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处理后一同排入南侧353国道市政污水管网,而后进入曲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野猫河。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目前项目暂未产生清罐油泥和隔油沉淀池油泥等危险废物,后期若产生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加油站废水总排放口1#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项目废水能做到达标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加油站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能够很好的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相关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能够很好的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加油站厂界噪声能做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员工和外来司乘人员生活废水、充电区及业务用房生活废水以及地面冲洗废水。项目加油区和业务用房生活废水采取三级化粪池做处理,地面冲洗废水采取隔油沉淀池做处理,生活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处理后一同排入南侧353国道市政污水管网,而后进入曲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野猫河。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加油站废水总排放口1#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因此,项目废水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油油罐大小呼吸、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挥发的非甲烷总烃。项目设置了加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周界外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4.0mg/m3,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的有关要求,对旁边的环境影响小。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项目区内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噪声,加油泵等设备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加油站站区东侧、北侧设置围墙,选择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震垫。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能够很好的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加油站厂界噪声能做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能做到达标排放。因此,运营期噪声对声环境影响小。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目前项目暂未产生清罐油泥和隔油沉淀池油泥等危险废物,后期若产生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咸丰县魏家堡加油站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固态废料得到妥善处置。工程未出现重大变更。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咸丰县魏家堡加油站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能够最终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7月10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