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黎泽钧先生:1、2017年沙田镇是否沿袭以往的区域会集供水形式,即 “沙田水厂自产自来水以及东江水务公司弥补供水的联合供水”?详细怎么分配,即沙田水厂自产自来水占多少份额,东江水务供水占多少份额? 2、摘抄:依据东莞市水务局2014年12月11日《东莞市乡镇供水专项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评价大众参加公告(第2次)》:“基准年为2012年,其间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规划以2020年为主”,“会集供水区域水厂经过管网联通为自供水区域部分镇街弥补供水。会集供水区域由市级水厂和镇内自有水厂联合供水,供水规模主要为东莞市中部和西部区域,包含市区、寮步、厚街、大岭山、沙田、虎门、长安、虎门港、长安新区、中堂、望牛墩、麻涌、洪梅、道滘、横沥、东坑、大朗、松山湖、生态园共22个镇街及工业园区。” 自己发问:(1)是否意味着沙田镇自来水的供水形式,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将持续坚持区域会集供水形式,即沙田水厂自产自来水以及东江水务公司弥补供水相调集?(2)沙田水厂自产自来水占多少份额,东江水务供水占多少份额?
(1)依据现已印发的《东莞市乡镇供水专项规划(2015-2030)》,沙田镇悉数第三、第四水厂和新规划水厂选用会集联合供水;(2)据我司了解,现况沙田水厂现已停产,沙田镇悉数由我司第三、第四水厂联合会集供水,再由沙田镇自来水公司转供水至终端用户,目前日供水量大约为11万立方米。